我是你父亲的神,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我的百姓所受的困苦,我实在看见了。我下来是要救他们脱离埃及人的手,领他们出了那地,到美好,宽阔,流奶与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1)
江万摇摇晃晃从地上站起,不知是谁先带的头,稀稀拉拉的掌声中夹杂几句猴子般的怪叫,听着不像给人鼓劲儿,倒像是故意添堵的。
他抹了把湿濡的鼻子,血腥味浓得脑子都要转不动。好不容易眼睛聚焦片刻,在后脑勺锐痛的冲击下,目光涣散成一小撮一小撮的伞状放射线,随着身形晃动与头顶流泻的光路偏离又重合。
场边的奚落渐歇,取而代之的是群蜂乱舞。纯白刺目的赛台几近凝滞,躲在暗处的红色荧光数字不断撩拨着观众的好奇心。人们三三两两,交头接耳,愈来愈多的视线从四面八方聚集到贵宾看台上,连克里都忍不住掏出手机确定时间,打发走一些误入异次元空间的奇怪念头。特别是当身边的两人一个赛一个地老神在在,这类伪科学的奇幻感官便显得格外强烈。
他讨厌事态超出掌控,本就对这一趟未卜的前程心神不宁,是乌沙法,是他强如巨石的身躯镇住了他摇摆不定的心。
如果他都倒下克里心中冒火,顾不得身份朝场中大喊,
“haphea!vai,subito!(go,now!)”
乌沙法当然知道自己不该止步于此。江万就站在他前方两米外,两眼直愣愣垂落在白色纱布的一抹红斑上,开始还时不时甩一下头发,到了后面干脆一动不动,自顾自发起了呆。
“youwannastaythere,chick?(你想就那么站着么?)”
“thendonotovei’gonnakillyourightnow(那就别动,我现在来宰了你。)”
他刻意缓慢地撕开拳击手套的胶带,嗤喇喇电流般的噪音像一根根细小尖锐的牛毛针,顺着头皮毛孔探入,刺激着本就悬紧的肌肉和神经纤维。
他不错目地观察对手每一处细微的反应,眼睫颤抖,身影摆动,甚至在极度专注的状态下,仔细辨听呼吸的频率。乌沙法早在上台前就注意到江万的双手,裸拳对攻不罕见,他家乡乌戈尔地区多是身材高阔的白种西人,脱了衣裳敢在雪地里搏熊,从不惧肉贴肉的较量,但他也见识过另一种比裸拳还要残酷的打法。
无上王权时代的竞技场上曾有这样一群人——头手缠麻绳,肘臂覆铁片,热带雨林中走出的布玛人与赛里斯人同属欧瑞尔(东方)亚种,肤色略深,骨架小而坚硬,身形敏捷矫健,善用八节硬骨,敢让恃体型压制的西人跪折在地。
粗糙的麻绳是从骨头里长出的荆棘,缠住敌人的咽喉手脚,让铁片贴着皮肉饮血,这样露白的野蛮杀意使得布玛人在赛台上所向披靡,西人不甘心称其为“猴子刺客”,又对他们堪比钢筋铁骨的杀器无可奈何。
等到盛世初定,文明改写了形式,规制了力量。拳击手套作为一种双面象征,既是镣铐又是铠甲,早已成为不同流派选手之间的共识。这种情形之下,布玛人也不得不向规则低头,虽有一小撮人仍坚持为传统举旗,在正规赛场上,用纱布取代麻绳已是最后的退让。
比赛开场至今,江万始终处于应对的被动状态,甚至在外人看来,被ko退场也仅是一击二击的差别。事前选他作为目标,无非是几番打听下,只有江万头衔最响、行事最柔和——作为地下竞技场上少见的降服派,他的点到为止缺乏观赏性,但于对手而言,却是杀戮场上难得的温柔生机。一个心存仁慈、尊礼守纪的垫脚石,总能为胜利获取最大的赢面。
直到看见他熟练地往手上缠绕纱布,在指关节上打结,被重重砸倒在地还能在短时间内重新站立。
去波尔莫之前他曾领教过布玛打法的厉害,这类流派的对手通常外形削薄,体脂极低,皮贴肉,肉贴骨,肘骨砸向腹部,能隔着厚厚的脂肪层凿破内脏,下手快且狠,常人绝不敢与之对拼硬度。再坚实的城墙也怕小刀一寸寸往里锉,他吃过亏,更不敢有一丝侥幸松懈,所以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占据先机。
至于后来江万的拆招、躲闪,还有此时内行人熟知的“伤停补时”,都是他修习布玛格斗技的证明。
乌沙法把拆下来的拳击手套甩到一边,捏响指骨,转动脖子,沐浴着赛场外重新燃起的欢呼声大步踏向前,
“addiopersepre(永别了)”
这小子长一副娘们儿脸,行事也拖沓,男人的皮肉还怕看么?他这么想着,距还有一臂之遥时,伸手去抓江万的衣领——
“an”
轻若鸿毛的叹声被重拳带起的狂风吹散,江万倏忽抬眼,偏头矮身闪过这一击。只是这一回他没有给对方把自己逼进角落的机会,乌沙法的拳头很快,但他的速度更快。
快得让所有人疑惑,他是如何在短时间内重新调度身体和大脑作出反应。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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