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淼去看他,亲眼所见。”
“那我的自传,他能快点写完吗?”让一个断了胳膊的人继续写书有点不厚道,但丁喜真的很想看后续。
这书都把他写成一个大侠了!他甚至想要找人抄个几百本,拿去送人,让人知道他老丁多么厉害。
“怕是不能,他应该会先给苟县令写。”朱前道。
黎青执要给县令大人写啊,那他的书是得缓缓,丁喜有点忧伤。
朱前和丁喜是吃过了饭过来的。
丁喜对黎青执写的书夸了又夸,还给黎青执留下五十两银子,至于朱前,他把他跟苟县令聊天时,苟县令提到的几个案子说了说。
苟县令不觉得自己能在仕途上走远,也就将心思放在了其他地方。
读书……话本苟县令爱看,但那些典籍他在考完进士之后,就不想看了。
至于写诗作画弹琴之类……苟县令家中还算富裕,这些他都学过,但都没什么兴趣。
他如今爱做的事情,一个是吃,另一个就是破案。
破案真的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把案子破了还特别有成就感,因为这个原因,苟县令在上面花了不少时间,也确实靠着自己的本事,破了一些案子。
普通百姓知道的其实不多,苟县令自个儿才是最清楚的,而这些,他都跟朱前说了。
朱前记忆力不错,再加上他找人打听过相关一些消息,这会儿也就详细地给了黎青执说了说。
黎青执一下子就多了很多能写的东西,一时间只恨自己时间不够,写不过来。
朱前他们稍稍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但他们的到来,少不得又让庙前村的人激动起来。
“你知道吗?朱老爷也来看黎青执了!”
“那朱老爷来的时候坐的船特别气派!”
“朱老爷和另一位丁老爷穿的衣服可真好看!”
“黎青执是真的出息了!”
“听说朱老爷又带了东西过来,黎青执运气真好,遇到了这么一个贵人。”
……
黎青执在朱前和丁喜离开后,奋笔疾书飞快地写书。
他一心想要写快点,写书的速度还真的就越来越快,只是那字有点潦草。
而黎青执写书的时候,隔壁,得知朱前来了庙前村的姚振富心里头又开始难受了!
他最后也就只能像前几天那样,发誓明天一定要好好读书。
读书写书,还有养伤的时间过得很快。
眨眼,距离中秋就已经过去十天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黎青执用又丑又潦草的字,写了两部描述苟县令破案的短篇小说。
他一开始以为光写破案,一个案子写几千字就差不多了,但真的开始写,就发现这点字其实是写不完的,这两个案子,他每个都写了两万字左右。
不管怎么样,好歹写出来了!
黎青执不想誊抄,他在原本的稿子上涂改了一下,然后就将之装好,拜托金小叶送到朱寻淼手上,让朱寻淼找人誊抄一下。
送走稿子,黎青执看了看自己的左手,有点佩服自己。
他这次追求速度,不管不顾地写字,字写得确实很潦草,但写着写着……他发现自己用左手写的字虽然很丑,但笔画之间很有气势。
他真厉害!
黎青执把稿子送出去之后,就开始写丁喜的书了。
丁喜又给他送来五十两银子,看在钱的份上,这书他要快点写出来。
黎青执天天在家用左手写字,庙前村的人自然都看到了。
于是村里就开始有流言,说是黎青执的右手已经好不了了,所以黎青执才会练习用左手写字。
村里人都很敬重读书人,黎青执写字的时候,大家并不找他说话,但黎青执忙了一天,傍晚出去走走的时候,村里人会上来搭话。
这天黎青执出去锻炼身体,就遇到了金小姑:“阿青,你的胳膊好点了吗?”
“已经好得差不多了。”黎青执道。
他说的是真话,靠着异能,他的右胳膊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不过他还不敢用右手,怕别人怀疑。
“阿青,你的胳膊真的能好?”金小姑又问。
“能好。”黎青执很肯定。
金小姑闻言,又开始抱怨跟她家“仇深似海”的姚祖明:“我就说你的胳膊一定能好!阿青你是不知道,姚祖明他一直在说你的坏话,说你的胳膊好不了了,他那张嘴真的臭死人了,你可一定要给他点教训啊!”
金小姑真的是孜孜不倦地想让他们去找姚祖明的麻烦。
但他真的没兴趣被狗咬了去咬一条狗。
黎青执轻咳了一声:“小姑,他爱说就说吧,我打不过他,他要是把我另一条胳膊打断了怎么办?”
金小姑只能气恼地走了。
同一时间,李秀才的学堂放学,朱寻淼刚出门,就看到了撑着船的金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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