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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陋巷里的事务所-1(3 / 5)

,nv人满脸横r0u,两只大大的眼睛,目露凶光,彷佛母夜叉的化身。

法庭的正前方略高的审判席上坐着一位眉清目秀而年轻的nv法官,地方法院的法官许多是大学毕业後一、二年就通过司法官考试,经过一到二年的实务训练,就开始担任审判工作。若头脑的逻辑概念不足,或记忆力不佳,无法熟稔繁复的法律规定并正确的适用法律,因此能通过司法官资格考试的法律系学生们,几乎都具备聪明优秀之资。但是聪明优秀的司法官们却未必有足够的社会历练与同理心去t会生活的种种艰难。

法庭的左右两侧则是辩护人席与检察官席。辩护人席位与检察官席位的中间是证人席,证人位置的後方是告诉人的位置。检察官的角se是为国家的犯罪提出控诉,在刑事诉讼程序上,必须肩负蒐集证据证明被告有罪的责任。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若检察官不能蒐集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的罪行,法官基於无罪推定的原则,仍然需判决他无罪。这样的结果,有时候却无法满足社会的期待。

「请检察官陈述起诉的犯罪事实。」法官道。

「被告兰雅玲明知李星是有配偶的人,每个礼拜还在被告的住处与李星发生x行为二到三次,从民国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国一百零六年一月,大约发生一百五十次x行为,请依相j罪论处。」检察官道。

「被告对检察官起诉的犯罪事实有何意见?是否认罪?」法官问。

「我否认犯罪。李星每次喝醉酒,心情不好,就跑来我家又哭又闹,还殴打我,我住的社区的管理员都知道,他把我的头打到脑震荡,眼睛流血缝了好几针,现在都还会头晕,所以我才跑到他家要求他赔偿,他太太知道後,为了报复我,就告我通j罪。我跟他只是朋友,没有发生x行为,而且我一直都以为他是单身,没有太太。我若知道他有太太,怎麽会还跑到他家去?」兰雅玲道。

「大律师有何意见?」法官问。

「我们认为证人李星在侦查中作证时,虽然证称被告兰雅玲自从民国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国一百零六年一月每个礼拜都与他发生x关系二到三次,但是我们认为证人李星是因为被告向他要求赔偿而挟怨报复,而且证人李星在侦查中的证词,与告诉人叶罗莎也就是李星的配偶在侦查中所说的话,有很多矛盾的地方,所以我们认为证人所说的话并不实在,证词的凭信x不足,不足以作为被告有罪的证据。」狐硕道。

「大律师,虽然本案有一百五十次的通j行为,但实务上现在都认为是接续犯,以一个通j罪论,你们要不要考虑认罪?」法官道。狐硕看了看坐在身旁的兰雅玲,兰雅玲摇了摇头,小声道:「我是被陷害的,他们还要要求我赔偿一百万元,我没钱可以赔他们,就算是五万元我也拿不出来,我才不要认罪。」

「对造要求钜额的赔偿,我们不可能认罪。被告自己生活都有困难,没有钱可以赔他们。」狐硕道。

「那告诉人叶罗莎nv士有什麽意见吗?」法官问。

「法官大人,被告一天到晚来sao扰我们家,要求李星娶她,害我晚上都睡不好,失眠还得了忧郁症,你一定要替我们主持公道啊!」叶罗莎哭哭啼啼,并拿出一张诊断证明书交给通译,请通译转交法官。

「那好吧。那被告与辩护人对检察官起诉书所引用证据的证据能力有没有意见?」法官问。

「我们认为告诉人叶罗莎与李星在警察局、侦查中所说的话,没有经过交互诘问,没有证据能力。」狐硕道。

「请问检察官有没有要声请调查证据?」法官问。

「我们声请传唤李星、及告诉人叶罗莎作为证人。」检察官道。

「那请问狐律师有没有要声请调查证据?」法官问。

「我们也声请传唤李星及告诉人叶罗莎作为证人,并请求调阅叶罗莎从民国一百零五年二月至民国一百零六年一月间的入出境资料。」狐硕道。

「那审判期日诘问顺序依序为李星、叶罗莎,由检察官主诘问,狐律师反诘问,两造是否有意见?」法官问。

「没有意见。」检察官与狐硕均答。

「那审判期日的庭期再另外以书面通知。告诉人与被告均可以请回了。」法官道。

狐硕道:「那你想怎麽帮她呢?照顾她?每个月给她生活费,让她可以不用去赚这种皮r0u钱吗?」林冲愣了一下,他只是油然而生一gu同情心,但他从没仔细去想过这些问题,他结结巴巴地说:「她看起来蛮喜欢你的,为什麽你不对她再好一点,也许我们可以邀她一起吃午饭,至少给她一点温暖。」

狐硕道:「可怜的人这麽多,你打算陪每一个可怜的当事人吃饭吗?就算吃了饭,你能帮她跳脱她生活的困境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命运,而每个人的命运都是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我们很难帮得上忙,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尽量帮助她们解决官司带来的困境而已。」林冲低着头不语。狐硕道:「如果你想帮助人,首先把法律好好读通吧!知识就是力量。若是不能提供实质的帮助,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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